中国计算机租赁有限公司50%股权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国计算机租赁有限公司50%股权
有效时间 2008-3-24 至 2008-4-21
参考价格750 (万元)
转让形式部分转让-控制权转移的转让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计算机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九号
法人代表吴开明
股权构成中国长城计算机北京微机开发公司 50%   
中国租赁有限公司 50%
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人员情况13 人
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总资产564.04 (万元)
评估总负债12.17 (万元)
评估净资产551.87 (万元)
评估基准日2007-12-31
评估师事务所北京中路兆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标的企业审计数据
总资产474.69 (万元)
净资产462.52 (万元)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294.12 (万元)
上年利润总额-60.38 (万元)
上年净利润-60.38 (万元)
受让资格与要求
对受让方的要求经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审核同意,提出以下受让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意向受让方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一次性全额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缴纳人民币1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须于挂牌公告截止日17:00时之前支付至转让方指定帐户。未经转让方同意,意向受让方不得随意撤销受让申请,无故退出的,上述保证金不予退还; 
4、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在股权转让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两家以上(含两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转让方选择采取招投标(评审)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投标保证金。最终中标者缴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中标者缴纳的保证金在一周内全额无息退回; 
5、受让方摘牌成功后,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的转让价款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6、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7、本次产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补充说明
重要事项揭示中国计算机租赁有限公司(标的企业)另一方股东中国租赁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50%的股权已被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冻结,冻结时间从2007年11月20日至2009年11月19日。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长城计算机北京微机开发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甲38号a1012室
注册资本7241.6 (万元)
法定代表人卢明
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持有股权比例50%
转让股权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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