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4100万股股权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大成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4100万股股权
有效时间 2008-9-17 至 2008-10-17
参考价格10660 (万元)
转让形式部分转让-其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大成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天福园2号楼
法人代表王寿松
股权构成北京市大成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41% 北京亿通置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9.5% 北京宾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9.5%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对自房产从事物业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销售建筑材料;信息咨询(中介除外)。(非货币出资4100万元。)
人员情况5 人
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总资产115075.14 (万元)
评估总负债89679.01 (万元)
评估净资产25396.13 (万元)
评估基准日2007-11-30
评估师事务所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标的企业审计数据
总资产103817.13 (万元)
净资产14138.12 (万元)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402.67 (万元)
上年利润总额-974.98 (万元)
上年净利润-974.98 (万元)
受让资格与要求
对受让方的要求经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审核同意,提出以下受让条件: 一、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应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交纳不少于本项目挂牌价格30%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须于挂牌公告截止日17:00时之前支付至交易所指定的账户。 二、对原有协议的遵守及债务清偿的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当承诺认可北京大成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的全部协议、合同,不得侵害现有股东之合法权益; 意向受让方应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代偿标的企业所欠付的5000万元借款,此借款须于挂牌公告截止日17:00时之前支付至交易所指定的账户。借款相应利息由双方自行协商。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此借款由交易所划转至相应的债权人,而其他意向受让方则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三、部分劳动关系的承继 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标的企业应与转让方派往标的企业的5名转制员工签定不少于三年的劳动合同,使其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四、名称使用权的收回 本次股权转让登记事项变更完毕后,转让方将收回大成品牌使用权,意向受让方应当承诺受让股权后,不在标的公司的名称中使用“大成”字样。 五、原股东同等条件下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补充说明
重要事项揭示相关文件已在交易所存档备查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北京市大成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大成大厦21层
注册资本3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寿松
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
持有股权比例41%
转让股权比例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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